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经审核,蓝宝玉等262户家庭和个人符合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1年1月12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1月17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至(以送达日期为准)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六楼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
附件:2021年第三批新申请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公示名单(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 家庭和个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