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白蚁防治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白蚁防治行业主体规范经营,全面提升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4〕15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白蚁防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既定比例随机抽取白蚁防治企业共25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白蚁防治企业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书;
3.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的合法证明材料。
(二)白蚁防治业务开展情况
1.白蚁防治合同;
2.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的白蚁防治收费项目相关收费票据;
3.药物三证。
(三)白蚁防治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1.白蚁防治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2.白蚁防治工程管理台账;
3.药物管理台账。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双随机”原则,市住建局、市白蚁防治所组成检查组,依据抽查检查清单、记录表(附件2、附件3)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请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迎检工作。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公示
依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检查结果。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相应制定具体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检查,如实记录,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执法检查人员不得玩忽职守,严禁“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附件:1.2024年南宁市白蚁防治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
2.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3.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检查记录表(白蚁防治企业)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余蕾;联系人电话:5667124,1777710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