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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备案业务一次性告知书

2024-09-25 16:13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事项名称

商品房现售备案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四、申报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收件要求

备注及依据

1

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书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线上申报系统可自动生成,企业可自行下载

2

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规划核实材料及红线图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只收其中一种);办理地下室现售的需提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若已在城建档案馆归档,则提供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

6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8

商品房现售方案(现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现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现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不需提供

9

委托书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备注:以上材料所需表格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所有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内容需清晰。

五、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审批——缮证——发证

六、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承办机构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

十、线下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南宁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3楼6号窗口

十一、线上办理网址

https://http8010--172--30--1--3.zipv6.dsjfzj.nanning.gov.cn/system/home(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

十二、领取方式

登录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十三、咨询电话

0771-5655595

十四、表格下载

http://zjj.nan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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