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申报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注及依据 |
1 |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线上申报系统可自动生成,企业可自行下载 |
2 |
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项目如有配套教育设施的,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协议等相关材料)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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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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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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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说明材料。(提供施工进度说明,含现场照片,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公章确认;规划总平面图;开发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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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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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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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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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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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委托书 |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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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材料所需表格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所有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内容需清晰。 |
五、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审批——缮证——发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线下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南宁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3楼6号窗口
十、线上办理网址
https://http8010--172--30--1--3.zipv6.dsjfzj.nanning.gov.cn/system/home(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
十一、领取方式
登录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十二、咨询电话
0771-5655595
十三、表格下载
http://zjj.nan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