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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一次性告知书

2024-09-25 16:22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申报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及依据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线上申报系统可自动生成,企业可自行下载

2

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项目如有配套教育设施的,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协议等相关材料)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5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说明材料。(提供施工进度说明,含现场照片,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公章确认;规划总平面图;开发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6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9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10

委托书

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备注:以上材料所需表格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所有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内容需清晰。


五、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审批——缮证——发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线下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南宁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3楼6号窗口

十、线上办理网址

https://http8010--172--30--1--3.zipv6.dsjfzj.nanning.gov.cn/system/home(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

十一、领取方式

登录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十二、咨询电话

0771-5655595

十三、表格下载

http://zjj.nan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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