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我局草拟了《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4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nzjbzk@126.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1.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2.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